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

扶持方式:现金补助 实行地:广东省

项目级别: 国家级申报时间: 2018/11/20 到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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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

根据现有政策,申请成功后,可以享受如下政策优惠: 资助额度: 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等 3个技术方向启动16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 8.7亿元。 对于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方向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1:1;对于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方向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

政策详述

申请条件

  •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常见问题

1.问题:“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8:00至12月5日16:00。

2.问题:“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专题有哪些?

 答:1. 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1.1新一代神经网络模型;2.2面向开放环境的自适应感知;1.3跨媒体因果推断;1.4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决策;1.5群智涌现机理与计算方法;1.6人在回路的混合增强智能;1.7复杂制造环境下的协同控制与决策理论方法;)

2. 面向重大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2.1可泛化的领域知识学习与计算引擎;2.2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系统;2.3认知任务下的场景主动感知技术;2.4面向群体行为的群智激发汇聚研究;2.5人机协同软硬件技术研究;2.6无人系统自主智能精准感知与操控;2.7自主智能体的灵巧精准操作学习;)

3. 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3.1新型感知器件与芯片;3.2神经网络处理器关键标准与验证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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